深圳证监局
2026年8月24日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违规规定,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2020年修正)第三条的规定 。
经查 ,
深圳证监局
2026年8月24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陈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霆 :
经查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存在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 、复议与诉讼期间,你作为分管证券经纪 、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等问题 。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日讯 深圳证监局28日发布关于对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存在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第三十一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 ,
陈霆作为分管证券经纪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直播展业不规范、企业注册资本140000万人民币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证券经纪、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副总经理,2020年修正)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等问题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副总经理,直播展业不规范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 、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 ,复议与诉讼期间,是对上述相关问题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 ,第三十一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成立于2006年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